世界貿易組織
促進自由貿易的國際組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世貿組織或世貿;英語: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縮寫為 WTO;法語: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ommerce,縮寫為 OMC;西班牙語:Organización Mundial del Comercio,縮寫為 OMC)是一個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5]負責監管和促進國際貿易。[6]各國政府利用該組織與聯合國系統合作,制定、修訂和執行國際貿易規則。[7]世貿組織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經濟組織,有164個成員國,佔全球貿易和GDP的98%以上。[8][9][10]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英文) 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ommerce(法文) Organización Mundial del Comercio(西班牙文) | |
世界貿易組織官方標誌 | |
成立時間 | 1995年1月1日,29年前(1995-01-01) |
---|---|
類型 | 國際貿易組織 |
法律地位 | 國際公法主體 |
總部 | 瑞士日內瓦威廉·拉巴中心 |
坐標 | 46.12°N 6.09°E / 46.12; 6.09 |
服務地區 | 全球 |
會員 | 164個成員[1] |
官方語言 | 英語、法語、西班牙語[2] |
恩戈齊·奧孔約-伊衞拉 | |
預算 | 1.97億瑞士法郎(約2.2億美元)(2020年)[3] |
員工數 | 640人[4] |
目標 | 規範國際貿易 |
網站 | www |
世貿組織為參與國之間的商品、服務和知識產權貿易提供了便利,提供了一個貿易協議談判框架,協定旨在減少或取消關稅、進口配額和其它貿易壁壘,這些協議由成員國政府的代表簽署並得到其立法機構的批准。它還管理獨立的爭端解決(英語:Dispute resolution),以強制參與者遵守貿易協定並解決與貿易有關的爭端。該組織禁止貿易夥伴之間的歧視,但為環境保護、國家安全和其他重要目標提供例外情況。[11][12]
它根據1994年《馬拉喀什協定》於199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取代了1948年建立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世界貿易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部長級會議(英語:Ministerial Conference),由所有成員國組成,通常每兩年召開一次,所有決定都強調協商一致。[13][14]日常職能由總理事會處理,總理事會由所有成員國的代表組成。秘書處有600多名工作人員,由總幹事和四名副總幹事領導,提供行政、專業和技術服務。世貿組織的年度預算約為2.2億美元,由成員國根據其在國際貿易中的比例提供。[15][16]
研究表明,世貿組織增加了貿易,減少了貿易壁壘。[17][18][19][20]它也普遍影響了貿易協定,2017年的一項分析發現,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優惠貿易協議(英語:Preferential trading area)都明確提到了世貿組織,其中很大一部分協議是從世貿組織協議中複製的。[21]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也提到世貿組織協定是減少不平等的工具。[22]然而,批評者認為,世貿組織推動的自由貿易的利益並沒有得到平等分享。[23][24]
世貿組織的前身《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是由23個國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於1947年簽署的一項多邊條約,此外還有其它致力於國際經濟合作的新多邊機構,如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5][26][27]一個類似的,被命名的國際貿易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從來沒有建立,因為美國和一些簽署國沒有批准建立條約。[28]
在關貿總協定(1949年至1979年)下一共進行了七輪談判。關貿總協定第一輪(1947年至1960年)專注於進一步降低關稅。60年代中期的甘迺迪議程帶來了關貿總協定反傾銷協定和一個關於發展的主題。70年代的東京議程是解決非關稅壁壘和改進貿易體系的第一次重大嘗試,通過了一系列關於非關稅壁壘的協定,這些協定在某些情況下解釋了現有的關貿總協定規則,並在另一些情況下開闢了全新的領域。由於並非所有關貿總協定成員都接受這些協定,它們常常被非正式地稱為「準則」。雖然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試圖建立某種形式的國際貿易體制機制,但關貿總協定作為一個半體制化的多邊條約機制在其臨時基礎上繼續運作了近半個世紀。[29][30]
早在關貿總協定成立40周年之前,關貿總協定成員就得出結論認為,關貿總協定體系正在努力適應全球化的世界經濟。[31][32]針對1982年《部長級宣言》中指出的問題(結構性缺陷、某些國家的政策對世界貿易的溢出影響等關貿總協定無法控制的問題),1986年9月在烏拉圭埃斯特角城召開的一次會議啟動了第八輪關貿總協定(即烏拉圭回合)。[33][34]
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了有史以來最大的貿易談判授權,旨在將貿易體系擴展到幾個新的領域,尤其是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並改革農業和紡織品等敏感部門的貿易,所有關貿總協定的原始條款都將接受審查。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舉行的部長級會議期間,簽署了結束烏拉圭議程並正式建立世貿組織制度的最後文件,即《馬拉喀什協定》。[35]
關貿總協定仍作為世貿組織的總貿易條約存在,但由於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結果而更新。然而,1994年關貿總協定並不是馬拉喀什最後文件中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通過的協議、附件、決定和諒解的清單很長,大約有60個。協定分為六個主要部分:
- 《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
- 《貨物貿易多邊協定》
- 《服務貿易總協定》
-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 爭端解決[36]
- 審查政府的貿易政策
就世貿組織有關關稅「上限約束」(第3號)的原則而言,烏拉圭議程成功增加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約束性承諾,從1986-1994年談判之前和之後約束關稅的百分比可以看出。[37]
世貿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部長級會議(英語:Ministerial Conference)通常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38]會議將世貿組織所有成員國聚集在一起,成員國包括國家或關稅聯盟。部長級會議可根據任何多邊貿易協定就所有事項作出決定。2003年在新加坡舉行的首屆部長級會議和坎昆會議,涉及被稱為「新加坡問題」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爭論,如農業補貼。另一些會議,如1999年的西雅圖會議,則引發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2001年在多哈舉行的第四次部長級會議,批准中國加入世貿,並推出多哈回合貿易談判。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在香港舉行)同意逐步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以及採納歐盟的「除武器外一切都行」計劃,逐步取消最不發達國家的貨物關稅。在2005年12月舉行的第六次世貿組織部長級會議上,世貿組織發起了貿易援助倡議,具體目的是協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可持續發展目標8(英語: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 8)的貿易援助,目標8指增加貿易支助和經濟增長援助。[39]
第十二屆部長級會議原定於2020年6月在哈薩克阿斯塔納舉行,但由於COVID-19而取消。隨後於2022年6月12日至17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第十三屆部長級會議於2024年2月26日至29日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布扎比舉行,最終延長至3月1日完成。[40][41][42][43]
世貿組織於2001年11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上啟動了本輪談判,即多哈回合貿易談判。這是一項雄心勃勃的努力,旨在使全球化更具包容性,並幫助世界上的窮人,特別是通過削減農業方面的壁壘和補貼。最初的議程既包括進一步的自由貿易,也包括新的規則制定,承諾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大量援助。[44]
由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工業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等問題上存在分歧,進展陷入停滯,尤其是在歐盟和美國維持農業補貼(被視為有效的貿易壁壘)的問題。雖然2013年通過的《峇里島部長級宣言》解決了官僚主義對商業的障礙,但重啟談判的多次嘗試都以失敗告終。[45][46][47][48]
截至2012年6月,多哈議程仍然不確定:方案列出了21個主題,其中錯過了原定2005年1月1日的最後期限,而且議程仍未完成。對國內農業部門的貿易保護主義(發達國家要求)和農產品公平貿易(發展中國家要求)之間的衝突仍然是主要障礙。這種僵局使世貿組織無法在多哈回合貿易談判之外啟動新的談判。因此,各國政府之間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越來越多。截至2012年7月,世貿組織體系中有多個談判小組參與了目前陷入僵局的農產品貿易談判。[49][50][51]
通過貿易便利化促進增長是世貿組織最重要的職能。其它重要職能包括:
此外,世貿組織有責任審查和宣傳國家貿易政策,並通過監督全球經濟決策來確保貿易政策的一致性和透明度。世貿組織的另一個優先事項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低收入國家通過技術合作和培訓來適應世貿組織的規則和紀律:[56]
- WTO應促進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的實施、管理和運作,並進一步實現本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的目標,還應為多邊貿易協定的實施、管理和運作提供框架。
- WTO應為其成員之間就本協定附件中有關多邊貿易關係談判提供平台。
- WTO應執行《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
- 世貿組織應管理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 為在全球經濟決策方面實現更大的一致性,世貿組織應酌情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及附屬機構合作。[57]
以上五項是世界貿易組織的附加職能。隨着當今社會全球化的發展,有必要建立一個國際組織來管理貿易制度。隨着貿易量的增加,以及各國貿易規則的差異,出現了保護主義、貿易壁壘、貿易補貼、侵犯知識產權等問題。當此類問題出現時,世界貿易組織充當了國家之間的調解人。
世界貿易組織也是經濟研究和分析的中心,該組織在其年度出版物和關於特定主題的研究報告中對全球貿易狀況進行定期評估。世貿組織與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另外兩個組成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密切合作。[58]
世貿組織建立了貿易政策框架,它不定義或指定結果。也就是說,它涉及制定「貿易政策」的規則。在了解1994年以前的關貿總協定和世貿組織時,有五項原則特別重要:
- 不歧視。它有兩個主要組成部分:最惠國待遇規則和國民待遇政策。兩者都包含在世貿組織關於商品、服務和知識產權的主要規則中,但它們的具體範圍和性質在這些領域有所不同。最惠國待遇規則要求一個世貿組織成員必須對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的所有貿易適用同樣的條件,即一個世貿組織成員必須給予最有利的條件,在這種條件下,它允許對所有其他世貿組織成員進行某種產品的貿易。「給某人特別的幫助,你必須對所有其他人也這樣做。[59][60]
- 互惠。它既反映了限制因最惠國待遇規則而可能產生的搭便車範圍的願望,也反映了更好地進入外國市場的願望。與此相關的一點是,對於一個國家進行談判,這樣做的收益必須大於單邊自由化所帶來的收益;互惠讓步的目的是確保這些收益能夠實現。[61]
- 具有約束力和可執行性的承諾。世貿組織成員在多邊貿易談判和加入時所作的關稅承諾列在一份被稱為減讓表(清單)的法律文書中。這些時間表建立了「上限約束」:一個國家可以改變其約束,但只有在與其貿易夥伴談判之後,這可能意味着補償他們的貿易損失。如果不能獲得滿意,申訴國可以援引WTO爭端解決程序。[62][63]
- 透明度。世貿組織成員被要求公佈他們的貿易法規,維持允許審查影響貿易的行政決定的機構,回應其他成員對信息的要求,並向世貿組織通知貿易政策的變化。這些內部透明度要求通過貿易政策審查機制(TPRM)得到國別定期報告(貿易政策審查)的補充和促進。世貿組織體系還試圖提高可預測性和穩定性,不鼓勵使用配額和其他用於設定關稅的措施。[64]
- 安全的價值觀。在特定情況下,政府可以限制貿易。世貿組織的協議允許成員國採取措施不僅保護環境,而且保護公眾健康、動物健康和植物健康。[65]
這方面的規定有三種:
WTO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部長級會議,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最近一次部長級會議於2022年6月在日內瓦舉行。[67][68]
每次部長級會議之間,日常工作由三個成員相同的機構處理,區別只在於組成每個機構的職權範圍:[67]
- 總理事會
- 爭端解決機構(英語:Dispute Settlement Body)
- 貿易政策審議機構
總理事會2020年的主席是來自新西蘭的戴維·沃克(英語:David Walker (diplomat)),總理事會下設以下附屬機構,負責監督不同領域的委員會:[69]
- 貨物貿易理事會:管轄下有11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都有特定的任務。世貿組織的所有成員都參加了這些委員會。紡織品監察機構獨立於其他委員會,但仍受貨物理事會管轄。該機構只有主席和10名成員。該機構還有幾個與紡織品有關的小組。[70]
-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理事會:關於世貿組織知識產權的信息,活動的新聞和官方記錄,以及世貿組織與其他國際組織在該領域合作的細節。[71]
- 服務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在總理事會的指導下運作,負責監督《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運作。它向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開放,並可根據需要設立附屬機構。[72]
- 貿易談判委員會:貿易談判委員會(TNC)是處理當前貿易談判的委員會。主席是世貿組織總幹事。截至2012年6月,該委員會的任務是多哈回合貿易談判。[73]
服務業理事會有三個附屬機構:金融服務、國內法規、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和具體承諾。理事會有幾個不同的委員會、工作小組和工作小組。有委員會:貿易和環境;貿易和發展(最不發達國家小組委員會);區域貿易協定;國際收支限制;預算、財務和行政。有工作組:貿易、債務和金融;貿易和技術。[7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世貿組織工作人員中女性為338人,男性為285人。[75]
世貿組織將自己描述為「一個以規則為基礎、成員驅動的組織——所有的決定都是由成員國政府做出的,規則是成員之間談判的結果」。《WTO協定》預見了無法達成共識的投票,但協商一致的做法主導了決策過程。[76][77]
理查德·哈羅德·斯坦伯格(英語:Richard Harold Steinberg)認為,儘管WTO的共識治理模式提供了基於法律的初始談判,但貿易回合通過有利於歐洲和美國的基於權力的談判結束,可能不會導致帕累托效率改進。[78]
截至2016年7月29日,世界貿易組織共有164個成員,下表依各經濟體名稱英文首字母排列。[1]
成員 | 加入日期 |
---|---|
阿富汗 | 000000002016-07-29-00002016年7月29日 |
阿爾巴尼亞 | 000000002000-09-08-00002000年9月8日 |
安哥拉 | 000000001996-11-23-00001996年11月23日 |
安提瓜和巴布達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阿根廷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亞美尼亞 | 000000002003-02-05-00002003年2月5日 |
澳大利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奧地利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巴林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孟加拉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巴巴多斯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比利時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伯利茲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貝寧 | 000000001996-02-22-00001996年2月22日 |
玻利維亞 | 000000001995-09-12-00001995年9月12日 |
博茨瓦納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巴西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汶萊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保加利亞 | 000000001996-12-01-00001996年12月1日 |
布基納法索 | 000000001995-06-03-00001995年6月3日 |
布隆迪 | 000000001995-07-23-00001995年7月23日 |
柬埔寨 | 000000002004-10-13-00002004年10月13日 |
喀麥隆 | 000000001995-12-13-00001995年12月13日 |
加拿大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佛得角 | 000000002008-07-23-00002008年7月23日 |
中非共和國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查德 | 000000001996-10-19-00001996年10月19日 |
智利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中國 | 000000002001-12-11-00002001年12月11日 |
哥倫比亞 | 000000001995-04-30-00001995年4月30日 |
剛果共和國 | 000000001997-03-27-00001997年3月27日 |
剛果民主共和國 | 000000001997-01-01-00001997年1月1日 |
哥斯達黎加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科特迪瓦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克羅地亞 | 000000002000-11-30-00002000年11月30日 |
古巴 | 000000001995-04-20-00001995年4月20日 |
塞浦路斯 | 000000001995-07-30-00001995年7月30日 |
捷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丹麥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吉布提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多米尼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多米尼加 | 000000001995-03-09-00001995年3月9日 |
厄瓜多爾 | 000000001996-01-21-00001996年1月21日 |
埃及 | 000000001995-06-30-00001995年6月30日 |
薩爾瓦多 | 000000001995-05-07-00001995年5月7日 |
愛沙尼亞 | 000000001999-11-13-00001999年11月13日 |
斯威士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歐洲聯盟[註 1]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斐濟 | 000000001996-01-14-00001996年1月14日 |
芬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法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加蓬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岡比亞 | 000000001996-10-23-00001996年10月23日 |
格魯吉亞 | 000000002000-06-14-00002000年6月14日 |
德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加納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希臘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格林納達 | 000000001996-02-22-00001996年2月22日 |
危地馬拉 | 000000001995-07-21-00001995年7月21日 |
畿內亞 | 000000001995-10-25-00001995年10月25日 |
畿內亞比紹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圭亞那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海地 | 000000001996-01-30-00001996年1月30日 |
洪都拉斯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中國香港[註 2]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匈牙利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冰島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印度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印度尼西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愛爾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以色列 | 000000001995-04-21-00001995年4月21日 |
意大利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牙買加 | 000000001995-03-09-00001995年3月9日 |
日本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約旦 | 000000002000-04-11-00002000年4月11日 |
哈薩克 | 000000002015-11-30-00002015年11月30日 |
肯尼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大韓民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科威特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吉爾吉斯 | 000000001998-12-20-00001998年12月20日 |
老撾 | 000000002013-02-02-00002013年2月2日 |
拉脫維亞 | 000000001999-02-10-00001999年2月10日 |
萊索托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利比里亞 | 000000002016-07-14-00002016年7月14日 |
列支敦士登 | 000000001995-09-01-00001995年9月1日 |
立陶宛 | 000000002001-05-31-00002001年5月31日 |
盧森堡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中國澳門[註 3]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馬達加斯加 | 000000001995-11-17-00001995年11月17日 |
馬拉維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馬來西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馬爾代夫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馬里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馬耳他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毛里塔尼亞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毛里裘斯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墨西哥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摩爾多瓦 | 000000002001-07-26-00002001年7月26日 |
蒙古國 | 000000001997-01-29-00001997年1月29日 |
黑山 | 000000002012-04-29-00002012年4月29日[79] |
摩洛哥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莫桑比克 | 000000001995-08-26-00001995年8月26日 |
緬甸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納米比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尼泊爾 | 000000002004-04-23-00002004年4月23日 |
荷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新西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尼加拉瓜 | 000000001995-09-03-00001995年9月3日 |
尼日爾 | 000000001996-12-13-00001996年12月13日 |
尼日利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北馬其頓[註 4] | 000000002003-04-04-00002003年4月4日 |
挪威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阿曼 | 000000002000-11-09-00002000年11月9日 |
巴基斯坦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巴拿馬 | 000000001997-09-06-00001997年9月6日 |
巴布亞新畿內亞 | 000000001996-06-09-00001996年6月9日 |
巴拉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秘魯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菲律賓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波蘭 | 000000001995-07-01-00001995年7月1日 |
葡萄牙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卡塔爾 | 000000001996-01-13-00001996年1月13日 |
羅馬尼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俄羅斯 | 000000002012-08-22-00002012年8月22日 |
盧旺達 | 000000001996-05-22-00001996年5月22日 |
聖基茨和尼維斯 | 000000001996-02-21-00001996年2月21日 |
聖盧西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薩摩亞 | 000000002012-05-10-00002012年5月10日[79] |
沙地阿拉伯 | 000000002005-12-11-00002005年12月11日 |
塞內加爾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塞舌爾 | 000000002015-04-26-00002015年4月26日 |
塞拉利昂 | 000000001995-07-23-00001995年7月23日 |
新加坡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斯洛伐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斯洛文尼亞 | 000000001995-07-30-00001995年7月30日 |
所羅門群島 | 000000001996-07-26-00001996年7月26日 |
南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西班牙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斯里蘭卡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蘇里南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瑞典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瑞士 | 000000001995-07-01-00001995年7月1日 |
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註 5] | 000000002002-01-01-00002002年1月1日 |
塔吉克 | 000000002013-03-02-00002013年3月2日 |
坦桑尼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泰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多哥 | 000000001995-05-31-00001995年5月31日 |
湯加 | 000000002007-07-27-00002007年7月27日 |
千里達和多巴哥 | 000000001995-03-01-00001995年3月1日 |
突尼西亞 | 000000001995-03-29-00001995年3月29日 |
土耳其 | 000000001995-03-26-00001995年3月26日 |
烏干達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烏克蘭 | 000000002008-05-16-00002008年5月16日 |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000000001996-04-10-00001996年4月10日 |
英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美國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烏拉圭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瓦努阿圖 | 000000002012-08-24-00002012年8月24日[80] |
委內瑞拉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越南 | 000000002007-01-11-00002007年1月11日 |
也門 | 000000002014-06-26-00002014年6月26日 |
贊比亞 | 000000001995-01-01-00001995年1月1日 |
津巴布韋 | 000000001995-03-05-00001995年3月5日 |
儘管由於關貿總協定和世貿組織,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大大減少,但自由貿易對加速經濟增長、減少貧困和增加收入的承諾受到許多批評家的質疑。[81]
經濟學家張夏准認為,新自由主義關於自由貿易的觀點存在一個「悖論」,因為發展中國家在1960年-1980年期間的經濟增長高於1980年-2000年期間,即使貿易政策比以前自由。研究結果表明,新興國家只有在變得非常富裕之後才會積極減少貿易壁壘。批評者認為,貿易自由化並不能保證經濟增長,也不能保證脫貧,並還引用了薩爾瓦多的例子:20世紀90年代初,薩爾瓦多取消了進口的所有壁壘,並削減了關稅,但經濟增長依然疲軟。另一方面,越南在20世紀80年代末才開始經濟改革,通過決定效仿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緩慢的自由化以及實施國內商業保障措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越南在加快經濟增長和減少貧困方面基本上取得了成功,但沒有立即消除大量貿易壁壘。[82]
批評者還認為,世貿組織促進自由貿易所帶來的好處沒有得到平等分享。這種批評通常得到談判結果和數據的支持,數據顯示,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尤其是在中國和印度,雖然經濟增長非常快,但經濟不平等卻在加劇。此外,世貿組織旨在減少貿易壁壘的做法可能損害發展中國家。貿易自由化過早,沒有任何突出的國內壁壘,擔心會使發展中國家陷入初級產業的困境,因為初級產業往往不需要高技術。當發展中國家決定利用工業化推動經濟時,國內工業不能像預期那樣迅速發展,因此難以與其它工業較先進的國家競爭。[83][84]
研究表明,世貿組織促進了貿易。[85][86][87][88]在沒有WTO的情況下,一般國家的出口關稅將上調32%。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是增加貿易的一種方式。[89][90][91][92][93][94]
根據《國際經濟法雜誌》2017年的一項研究,「幾乎所有最近的優惠貿易協定(PTA)都明確提到了世貿組織。同樣,在許多相同的優惠貿易協定中,發現大部分條約(有時是一章的大部分)是從WTO協議中逐字照抄寫的……隨着時間的推移,WTO在優惠貿易協定(PTA)中的存在有所增加。」[95]
-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英語: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 反全球化運動
- 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英語:China an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對世界貿易組織的批評
- 對外關聯貿易統計(:对外关联贸易统计)
- 1999年《貨物地理標誌(登記和保護)法》(英語: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Goods (Registration and Protection) Act, 1999)
- 全球行政法(英語:Global administrative law)
- 資訊科技協定
- 國際貿易中心
- 世界貿易組織的勞工標準(英語:Labour standards in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英語:Member states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非關稅壁壘
-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
- 瑞士公式(英語:Swiss Formula)
- 貿易集團
- 華盛頓共識
- 1999年西雅圖WTO抗議(英語:1999 Seattle WTO protests)
- 世界貿易報告(英語:World Trade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