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地方性公民投票中華民國的公民投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地方性公民投票是依照《公民投票法》,在中華民國各直轄市、縣、市為範圍實施的公民投票。投票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等方式進行。截至2024年06月為止,經由中華民國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公告成案、並舉行投票的地方性公民投票已有6案,其中有4案遭到否決,2案同意。
中華民國地方性公民投票是依照《公民投票法》,在中華民國各直轄市、縣、市為範圍實施的公民投票。投票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等方式進行。截至2024年06月為止,經由中華民國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公告成案、並舉行投票的地方性公民投票已有6案,其中有4案遭到否決,2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