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地理極點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本表列出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和《中華民國年鑑》2005年曾宣稱國土的東西南北極點。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並未明文定義其範圍。[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自2014年以後的行政區劃圖。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桃園市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澎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台灣省 金門縣 連江縣 福建省
本表列出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和《中華民國年鑑》2005年曾宣稱國土的東西南北極點。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並未明文定義其範圍。[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自2014年以後的行政區劃圖。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桃園市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澎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台灣省 金門縣 連江縣 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