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塔斯曼尼亞總督(英語: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理斯三世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實權,由國王根據塔斯曼尼亞州長的提議所欽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為基礎,州長可請示國王延長其任期。[1]
Quick Facts 塔斯曼尼亞總督, 頭銜 ...
塔斯曼尼亞總督 | |
---|---|
總督 | |
州督紋章 | |
現任 芭芭拉·貝卡(英語:Barbara Baker (judge)) AC 自2021年6月16日起 | |
頭銜 | 閣下 Excellency |
效忠於 | 澳洲君主 |
首任總督 | 亨利·楊爵士 |
設立於 | 1832年2月6日 |
任期 | 由英王陛下酌情決定 |
|
Close
總督府位於荷伯特市中心商業區東北部。塔斯曼尼亞州第一任生於澳洲的總督為士丹利·伯伯里。從士丹利·伯伯里起,歷任總督幾乎全出生於澳洲,其中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於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