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十訴亞馬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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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十訴亞馬遜案(Perfect 10, Inc. v. Amazon.com, Inc., 508 F.3d 1146 (9th Cir. 2007))是一起由《完美十(英語:Perfect 10 (magazine))》雜誌起訴亞馬遜公司和谷歌公司的案件。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認可谷歌公司為圖像搜尋引擎存儲侵權網站的圖像和創建鏈入這些網站的連結的行為,因為這種使用方式非常具有改造性(英語:transformativeness),屬於對《完美十》雜誌公司所擁有的圖像版權的合理使用。這次判決幾乎顛覆了初審法院的全部判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