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遺囑
1925年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先生的遺囑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總理遺囑》是中國國民黨總理、前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的遺囑。1925年,孫中山病重,孫中山之子孫科與文膽汪精衛、戴傳賢等中國國民黨要員恐怕總理未留遺囑即辭世,遂商議替總理代擬遺囑。遺囑由汪精衛於2月24日寫下[註 1]。據說孫中山非常滿意遺囑內容,一字未改。隨後,又由宋子文向孫請示,另外留下一份家事遺囑,把底稿也讀給孫聽,孫又點頭表示贊成;汪精衛取筆來,請孫親自簽名[1]:250。3月11日,孫病勢極度危險,中午孫中山由其妻宋慶齡幫助,在遺囑上簽名[1]:251,宋子文、孔祥熙、何香凝、鄒魯等,也在遺囑簽名證明[1]:251;翌日,孫逝世[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