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滿華共同宣言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日滿華共同宣言》又稱《日滿汪共同宣言》,是1940年11月30日,汪精衛政權行政院院長汪精衛、日本駐汪精衛政權大使阿部信行和滿洲國參議長臧式毅在汪精衛政權首都南京簽訂的宣言。基於該宣言,日本承認汪精衛政權,汪精衛政權與滿州國也互相承認。 1940年11月29日,軍統蘇州站和上海忠義救國軍在唯亭站附近炸毀了一列專列,車上日本高官、軸心國使節和汪精衛政府官員共175人死傷;此次襲擊導致《宣言》推遲了1天簽署[1][2]。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日滿華共同宣言
《日滿華共同宣言》又稱《日滿汪共同宣言》,是1940年11月30日,汪精衛政權行政院院長汪精衛、日本駐汪精衛政權大使阿部信行和滿洲國參議長臧式毅在汪精衛政權首都南京簽訂的宣言。基於該宣言,日本承認汪精衛政權,汪精衛政權與滿州國也互相承認。 1940年11月29日,軍統蘇州站和上海忠義救國軍在唯亭站附近炸毀了一列專列,車上日本高官、軸心國使節和汪精衛政府官員共175人死傷;此次襲擊導致《宣言》推遲了1天簽署[1][2]。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日滿華共同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