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朗伯定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比爾-朗伯定律(Beer–Lambert law),又稱比爾定律或比耳定律(Beer's law)、朗伯-比爾定律、布格-朗伯-比爾定律(Bouguer–Lambert–Beer law),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適用於所有的電磁輻射和所有的吸光物質,包括氣體、固體、液體、分子、原子和離子。比爾-朗伯定律是吸光光度法、比色分析法和光電比色法的定量基礎。 比爾-朗伯定律的一個例子:綠色激光射入羅丹明6B溶液中產生熒光,熒光的光強逐漸減弱,反映出激光的光強逐漸減弱。
比爾-朗伯定律(Beer–Lambert law),又稱比爾定律或比耳定律(Beer's law)、朗伯-比爾定律、布格-朗伯-比爾定律(Bouguer–Lambert–Beer law),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適用於所有的電磁輻射和所有的吸光物質,包括氣體、固體、液體、分子、原子和離子。比爾-朗伯定律是吸光光度法、比色分析法和光電比色法的定量基礎。 比爾-朗伯定律的一個例子:綠色激光射入羅丹明6B溶液中產生熒光,熒光的光強逐漸減弱,反映出激光的光強逐漸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