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義
有關民族之民生、傳統和主權的政治意識形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民族主義(英語:Nationalism,德語:Nationalismus,意大利語:Nazionalismo),亦稱國民主義、國族主義[3]、國粹主義,是一種主張民族(nation)與國家(state)應該整合為共同體,形成民族國家的意識形態與信條[4][5],其旨在追求民族的生存、發展、興盛。民族主義者往往認為民族擁有自我治理的主權,而不應受他人干涉,即民族擁有民族自決權,而這一觀念則起源於人民主權論。
漢語中的「民族」意義較廣泛,既可能是基於語言、族裔、部落或種族的族群團體(Ethnic group),也可能是一國、一地之公民集體,與英文的Nation意義不盡相同。就民族主義的起源而言,早期學者多認為民族主義是自古已有的原生概念,有時會主張民族間存在着基因差異。而現代研究多認為民族是社會現代化的產物,將18世紀法國大革命和民族國家的形成視為民族主義的起源,而歐洲以外的民族主義都是擴散自歐洲,例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像的共同體》中描述了民族作為「想像的共同體」的產生及其隨着殖民擴張在世界範圍擴散的軌跡。近年來,也有部分學者挑戰民族主義的歐洲中心論,提出了與歐洲的民族國家相對的亞洲文明國家概念,其中代表即中華文明。
學界一般認為民族主義和政治上的民族、主權概念密不可分,但對於到底「什麼是民族主義」乃至「什麼是民族」仍莫衷一是,歷史上民族(nation)一詞要到法國大革命時期才和民族國家等政治概念聯繫到一起,很多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族群間的民族主義內容相差迥異,難以給出一個籠統的概括。而民族主義和不同的社會領域、意識形態的結合也使得其內容紛繁複雜,枝葉眾多,既有經濟民族主義,也有宗教民族主義(英語:Religious nationalism),既存在極右翼的法西斯主義,也相應存在着左翼民族主義;而最為常見的劃分是將民族主義分為公民民族主義和族裔民族主義,反映了民族主義者「以國建族」和「以族建國」的兩種政治傾向。
愛國主義及對統治者、土地、文化、宗教、血族的忠誠相伴人類文明始終,在原生主義者看來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最初體現,而建構主義者則認為作為一種政治行動信條的民族主義直到18世紀才登上歷史舞台——在此後民族主義既是民族獨立和民族解放的重要動力,促成了法國大革命、德意志統一、非洲的去殖民化、蘇聯解體等一系列重大歷史事件,也有着罄竹難書的陰暗之處,導致了兩次世界大戰、亞美尼亞大屠殺、納粹大屠殺等慘絕人寰的悲劇發生。民族主義者在推動政治進程的同時,也創造出國旗、國歌、國語、民族史詩(英語:National epic)等一系列代表民族認同的民族象徵物。時至今日,民族主義仍是社會的一大重要思潮,極端民族主義及其所引發的一系列糾紛仍威脅着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義上的——民族國家之中[6],但大多數國家都存在着多民族、多族群的社會結構,只有日本、韓國在內10%左右的國家可以算是純粹的民族國家,在這些國家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內涵比較一致;而此外的大多數國家都奉行着融合、平權、乃至壓迫的政策來解決其國內的民族問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