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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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化學是化學的一部分,涉及分子(呈氣態,液態或固態)和晶體(具有無法細分為擴展結構的固態結構)的空間結構[1]。
主要任務是(a)制定結構性質關係的一般定律,以及(b)推導物質成分的化學和物理性質如何確定最終結構的一般規則(例如:電子結構之間的關係,晶體構件和所得晶格的對稱性)
對於結構闡明[1]使用了不同方法的範圍。必須區分兩種方法,這些方法僅闡明原子之間的連通性(構成),而後者提供精確的三維信息,例如原子坐標,鍵長,角度和扭轉角。後一種方法包括(主要):
- 對於氣態:氣體電子繞射和微波光譜(英語:Microwave spectroscopy)
- 對於液態:核磁共振波譜法(注意,與氣體和結晶固體相比,從液體和溶液中獲得精確的結構信息仍然相當困難)
- 對於固態:X射線晶體學、電子繞射和中子繞射技術
為了確定連接性和官能團的存在,可以使用分子光譜學和固態光譜學的各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