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化財
日本政府指定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物質文化遺產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重要文化財(日語:重要文化財/じゅうようぶんかざい),是指根據文化財保護法(日語:文化財保護法),由日本政府的文部科學大臣指定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建築、美術工藝品、考古資料、歷史資料等等物質文化遺產,也簡稱為重文(じゅうぶん)。日本文化廳對其的官方英譯為Important Cultural Properties[1]。
日本各地的地方公共團體(都道府縣、市町村)也會根據各自的文化財產保護條例,指定相應的有形文化財,因此稱之為「縣指定重要文化財」、「市指定重要文化財」等。但《文化財保護法》所規定的「重要文化財」特指國家(日本國文部大臣)所指定的有形文化財。本條目中如無特別說明,「重要文化財」專指根據《文化財保護法》第27條規定而由日本國(文部科學大臣)指定的重要文化財(又稱「國家重要文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