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吉安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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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吉安主義是由馬吉安於144年所發展的神學思想,將二元論放在基督教的信仰中,是當時甚受歡迎的一種思想。他認為《希伯來聖經》(又稱《舊約》)內所記載的上帝與耶穌基督的父的論述,有所不同,且《希伯來聖經》內本身充斥着矛盾。馬吉安指《希伯來聖經》中的上帝是「創造的上帝」,講求天譴,是充滿憤怒且暴力的神;基督之聖父則是溫柔敦厚的神。他摒棄了《希伯來聖經》,且只集合了數卷使徒保羅及路加的著作成為正典。
由於馬吉安主義沒有任何著作留下來,包括相信是記載馬吉安思想的《對比論》(Antitheses),他的主張及思想只有從反對他的人的著作中重新構築出來。這些作者包括反對馬吉安主義最厲害的特土良(著有五卷《反馬吉安》)、愛任鈕(著有《反異端》)等。在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馬吉安主義被判為異端,而《聖經》的正典亦同時被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