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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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英文名: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PIPL)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2021年8月2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1]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该法规定了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它还涉及个人数据在中国境外的转移。《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立法上参考了欧盟一般资料保护规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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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简称, 起草机关 ...
简称 | 个人信息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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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提请审议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
公布日期 | 2021年8月20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11月1日 |
法律效力位阶 | 普通法律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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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
现状: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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