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1],被舆论解读为“中国改革新程的总纲领”[2];针对土地、财税、金融、收入分配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决定》给出了一定的改革目标[3],2014年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概念提出。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1],被舆论解读为“中国改革新程的总纲领”[2];针对土地、财税、金融、收入分配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决定》给出了一定的改革目标[3],2014年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概念提出。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