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单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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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单位列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部级以上机构的名单。
本表列出的机关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列入本列表。中央军委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中的正战区级、副战区级单位亦同时列出。
需要注意的是,机构本身的行政级别与机构首长的行政级别有时并不匹配。如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国家图书馆馆长、故宫博物院院长、国家博物馆馆长高配副部长级,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免。其常务副校(院、馆)长为正司局级、副校(院、馆)长为副司局级,但机构本身仍为正司局级单位。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综上所述,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中管高校)、院(馆)长高配副部长级的部属事业单位、部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由于机构本身均不是副部级单位,故本条目不再列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副厅(局)级以上机构设置的审批权限在中央。”中共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副省部级以上地方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中央军委机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序列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改革和编制办公室承担。其他地方党政机关、地方群众团体机关、民主党派地方机关的机构编制由地方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至少有副省部级(含副战区级)以上机构722个。其中,正省部级机构271个,副省部级机构356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另有正战区级机构15个、副战区级机构56个。
以下机关单位如无特别注明,均为正省部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