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场列表
維基媒體列表條目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截至2024年1月10日 (2024-01-10)[update],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颁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259个,颁证通用机场106个(不含港、澳、台地区)[1][2]。
Quick Fa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中央政府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 ||||||||||||||||||||||
---|---|---|---|---|---|---|---|---|---|---|---|---|---|---|---|---|---|---|---|---|---|---|
|
Clos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到2025年,将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其中计划建成约320个[3]。2021年12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民用运输机场增加到270个,跑道数量增加到305条[4]。
本列表中的民用运输机场按照省级行政区分组排列[5],默认按照机场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排序,机场名称以方框圈起表明该机场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航空口岸(航空口岸不等于国际机场,详见机场分类)。本列表包括所有已颁证的民用运输机场、规划中或建设中的民用运输机场、已颁证的通用机场,但不包括备案制的通用机场、军用机场和已废弃机场(关于非民用和已废弃机场,见各省详细列表)。(颜色说明: 运营中 、 建设中 、 规划中 、 停航中 )
京 津 冀 晋 蒙 辽 吉 黑 沪 苏 浙 皖 闽 赣 鲁 豫 鄂 湘 粤 桂 琼 渝 川 黔 滇 藏 陕 甘 青 宁 新 台 港 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