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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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政策被国际社会密切关注,多数国家要求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最大排放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缓甚至停止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而中国则希望表现出独立姿态并认为其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1][2]。同时,中国政府认为目前绝大部分的温室气体存量都是由发达国家排放的,并且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人均排放量比发达国家少[3]。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没有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名单,因此历史上没有强制约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义务。另外,中国是世界领先的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国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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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为止,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5]。2021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24亿吨[5]。
自2005年以来,中国的能源消耗量增加了一倍,但与此同时,其国内GDP的能源强度大幅下降。尽管约60%的中国发电总量仍由燃煤发电提供,而且还在继续建设新的燃煤电厂,但新增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总量已超过全球其他任何国家[6]。
2009年中国消耗一次能源26,250太千瓦时,每百万人消耗20太千瓦时。根据国际能源署数据,2004年至2009年一次能源使用量增长40%,电力使用量增长70%。能源进口2009年相比2004年增长三倍。2009主要能源的进口份额占12%。二氧化碳排放五年增长率(2004年-2009年)为44%[7]。
中国于2016年4月22日签署《巴黎协定》[8],并于2016年9月3日批准《巴黎协定》[9]。
202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0]”
2020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表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11]”
2022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此规划强调了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型以及加强能源自主共给能力建设。该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需达到39%左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