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协约雙邊條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德协约于1921年5月20日在北平(今北京)签订。签订方中华民国政府和德意志国政府在一战后为恢复和平建立外交关系,中华民国方面由于拒绝签署凡尔赛和约,遂签订此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