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歷史文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宪制性法律,为中华民国第2部宪制性法律,1931年5月由国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实施后自然废止[1],但未有主管机关公告。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正本,国史馆典藏 1931年5月,国民会议在国立中央大学大礼堂召开 1931年5月5日,国民会议开幕礼 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法源基础——《建国大纲》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华民国在训政时期的宪制性法律,为中华民国第2部宪制性法律,1931年5月由国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实施后自然废止[1],但未有主管机关公告。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正本,国史馆典藏 1931年5月,国民会议在国立中央大学大礼堂召开 1931年5月5日,国民会议开幕礼 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法源基础——《建国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