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土赫提
中国大学讲师、社会活动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语:ئىلھام توختى,拉丁维文:Ilham Toxti;1969年10月25日—),男,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学者。先后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本科、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截至2014年 (2014-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update]为中央民族大学国际结算专业的副教授[1]。曾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维吾尔在线”网站的创办人和站长[2][3],主要研究新疆地区的收入差距及失业问题。
伊力哈木·土赫提 ئىلھام توخت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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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9-10-25) 1969年10月25日(54岁)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母校 | 东北师范大学 |
职业 | 大学讲师、网站管理员 |
机构 | 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在线网站 |
刑事指控 | 分裂国家罪 |
刑事处罚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奖项 | 2014年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 2016年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提名 2016年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 2019年哈维尔人权奖 2019年萨哈罗夫奖 |
2014年7月3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分裂国家罪”的罪名对伊力哈木提起公诉[4]。中国政府指控伊力哈木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暴力、“推翻政府”、从事分裂活动,还公开了他涉嫌煽动暴力的讲课录像[5][6][7]。伊力哈木长期受到警方监控,包括跟踪、警告、禁止出门[8]。但伊力哈木否认分裂国家的指控,并称自己没有支持新疆独立,在2014年的法庭上多次称“我的自治观点很明确”、“我是自治派”、“我希望新疆以联邦的形式留在中国”。他经常呼吁中国当局处理不满情绪以避免新疆的暴力活动[9]。
2014年9月23日,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案一审宣判,新疆乌鲁木齐法院对其判处无期徒刑[10][11]。伊力哈木的律师李方平表示伊力哈木是因为言论自由而被定罪,辩护律师小组将提出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11月21日向伊力哈木·土赫提宣判、送达了二审刑事裁定书,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2]
2014年他获得了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13],2016年获得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提名[14]。同年10月获得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15]。2019年获得哈维尔人权奖[16]。2019年10月获欧洲议会的萨哈罗夫奖[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