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伤残津贴,俗称伤津、残津或伤残金,是香港社会福利署为香港居民的残疾人士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伤残老弱津贴”的名义跟日后的高龄津贴一起推行[1][2]。 伤残津贴分为普通伤残津贴及高额伤残津贴两种[3]:160。截至2024年2月1日,领取津贴者每月可获2,070港元(普通)或4,140港元(高额)[4],并享有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底下的票价优惠[5]。此外12-64岁的受惠人每月可领取335港元的交通补助金[6]。
伤残津贴,俗称伤津、残津或伤残金,是香港社会福利署为香港居民的残疾人士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伤残老弱津贴”的名义跟日后的高龄津贴一起推行[1][2]。 伤残津贴分为普通伤残津贴及高额伤残津贴两种[3]:160。截至2024年2月1日,领取津贴者每月可获2,070港元(普通)或4,140港元(高额)[4],并享有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底下的票价优惠[5]。此外12-64岁的受惠人每月可领取335港元的交通补助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