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
心臟無法提供足夠的泵動作的情況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心力衰竭,又称心脏衰竭,简称心衰[9](德语:Herzinsuffizienz / Herzschwäche,英语:heart failure,缩写:HF),一般意指慢性心力衰竭(chronic heart failure、CHF),同义于郁血性心力衰竭(congestive heart failure)[10];当心脏无法推送足量血流(英语:blood flow)维持身体所需,心力衰竭于焉而生[11][12][13]。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2年3月23日) |
心力衰竭 | |
---|---|
同义词 | Chronic heart failure (CHF), congestive cardiac failure (CCF)[1] |
心力衰竭的主要症状与征象 | |
症状 | 呼吸困难、疲劳、下肢水肿[2] |
病程 | 通常终身 |
类型 | 心血管疾病、医学征象[*]、cardiovascular system symptom[*] |
肇因 | 心肌梗死、高血压、心律失常、过量饮酒、感染、心脏损伤[2][3] |
风险因子 | 抽烟、坐式生活型态 |
诊断方法 | 超声心动图[4] |
相似疾病或共病 | 肾衰竭、甲状腺疾病、肝病、贫血、肥胖[5] |
药物 | 利尿剂、心脏药物[4][6] |
盛行率 | 4000万(2015年)[7],2%成人(发达国家)[3][8] |
死亡数 | 第一年死亡风险约35%[2] |
分类和外部资源 | |
医学专科 | 心脏病学 |
ICD-10 | I50 |
DiseasesDB | 16209 |
MedlinePlus | 000158 |
eMedicine | 163062、354666、2069746 |
[编辑此条目的维基数据] |
心力衰竭症状通常包含呼吸困难、过度疲惫与下肢水肿[2]。呼吸喘特别在运动、平躺(英语:Orthopnea)与夜间睡眠(英语:Paroxysmal nocturnal dyspnoea)时容易症状加剧[2]。心力衰竭通常会限制病患行动与运动的可负荷量,即便控制得宜,运动量依然受限[14]。
造成心力衰竭的常见原因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包含曾有心肌梗死)、高血压、心房颤动、瓣膜性心脏病(英语:Valvular_heart_disease)、和心肌病变[2][3]。这些原因会造成心脏结构或功能的改变,进而造成心力衰竭[2]。根据左心室射出分率(英语:Ejection_fraction)(英语:LVEF,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异常与否,心力衰竭分为三类:低收缩分率心衰竭(英语:HFrEF, 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心脏收缩力轻度降低心衰竭(英语:HFmrEF, heart failure with mildly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15]和正常收缩分率心衰竭(英语:HFpEF, 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注 1][2],两者的病理机转不同,对药物治疗反应与预后亦不相同。疾病严重程度通常以运动耐受力下降多寡来分级[5]以台湾心衰竭比例来说,临床上每10人中有5人是HFrEF,4人为HFpEF[16] ,1人为较少见的HFmrEF[17]。
心力衰竭并不等同于心肌梗死(部分心肌坏死)或心跳停止(所有血流皆停止)[18][19]。其他可能和心力衰竭有类似症状的疾病包括:肥胖、肾脏问题、肝脏问题、贫血、甲状腺疾病等[5]。
心力衰竭的诊断是根据病史及理学检查,并透过超声心动图确认诊断[4]。抽血检查、心电图、胸部X光摄影则适用决定心力衰竭的潜在成因[4]。心力衰竭的治疗端视严重度与成因。对控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病患而言,治疗通常包含药物、生活型态的调整,譬如戒烟[6]、运动[20]、饮食控制等[6]。对低收缩分率心衰竭病患而言,建议使用药物包含血管张力素转化酶抑制剂与乙型交感神经接受体阻断剂[4]。对于较严重者,可使用醛固酮拮抗剂、血管张力素受体抑制剂或肼苯太素并用硝酸盐类(英语:Nitrovasodilator)[4]。对正常收缩分率心衰竭患者,则需要治疗相关健康问题[4],针对病患潜在的危险因子高血压、消除水肿、注意冠状动脉是否狭窄等,同时注意是否合并其他共病和病因等进行治疗,并使用利尿剂治疗来减轻充血症状[21],利尿剂因为有助于避免体液滞留,所以建议服用。必要时视情况,则可使用心律调节器或植入型去颤器(英语:Implantable cardioverter-defibrillator)[4]。然而严重患者对上述治疗反应不佳,可考虑心室辅助器(英语:Ventricular assist device)或心脏移植[6]。
尤其是在状况“轻”的情况下心衰竭往往由于没有共同承认的定义以及难以诊断而不被诊断出来。根据台湾卫生福利部统计处110年全国10大死因统计,心脏疾病位居第二[22],而心力衰竭是常见、高医疗支出且可能致命的疾病[3]。心衰竭于全球盛行率约1-3%,亚洲盛行率与全球大致相似,以最高盛行率3%来推估,台湾心衰竭患者比例大约70万人[23]。在发达国家,约2%的成人有心力衰竭,而年龄高于65岁者则增加至6-10%[3][24]。甫诊断心力衰竭第一年的死亡风险为35%,往后每年则降低至10%[2]。此风险与某些癌症类似[2]。在英国心力衰竭占紧急入院的5%[2]。即使使用最好的治疗,心衰竭的年死亡率为10%[25]。心衰竭是导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入院的主要原因[26]。有关心力衰竭的文献,最早由埃伯斯纸草文稿(英语:Eber papyrus)纪录于公元前1550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