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制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全票制又称“全额连记制”或“多议席多票制”,指选民最多可选择与议席数量相同候选人的投票制度。全票制可细分为简单全票制(plurality-at-large)及排序全票制(preferential bloc voting),分别在于后者包括了投票者对候选人的优先选择次序。[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政治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2年11月23日)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20年12月13日)
全票制又称“全额连记制”或“多议席多票制”,指选民最多可选择与议席数量相同候选人的投票制度。全票制可细分为简单全票制(plurality-at-large)及排序全票制(preferential bloc voting),分别在于后者包括了投票者对候选人的优先选择次序。[1]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需要精通或熟悉政治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2年11月23日)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