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版本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简称《八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四部宪法以及现行宪法,由1980年8月18日时任领导人邓小平提出全面修宪建议,历经2年多的修订,在1982年12月4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被表决通过[1][2][3]。此后该宪法历经5次修改,2018年的第五次修订版是该宪法的最新修正案[4][5]。《八二宪法》的诞生具有拨乱反正、改革开放、文革后法制重建等时代背景[6][7][8][9]。该宪法以《五四宪法》为基础,突出了宪政主义的精神、观点和思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2][6][10][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