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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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1953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鄂州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有一名兄弟刘志祥。中共中央党校硕士学历[1],工程师(中级职称)。刘志军出生于农民家庭,于1972年参加工作,曾担任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副部长等职。2003至2011年任铁道部部长。2011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被免职。
Quick Facts 刘志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 ...
刘志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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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 | |
任期 2003年3月17日—2011年2月25日 | |
总理 | 温家宝 |
前任 | 傅志寰 |
继任 | 盛光祖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3-01-29) 1953年1月29日(71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黄冈专区鄂城县 |
政党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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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提出了“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方针,业界称之为“刘跨越”[2]。在任内,刘志军动用多种资源,引进和发展高速铁路技术,开展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内修建了长达1.8万公里的铁路,在建的铁路则高达3万公里。中国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运营里程最长、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刘志军因此被誉为“中国高铁之父”[3]。但也造成了铁道部的巨额债务。对刘的功过评价类似于日本新干线之父十河信二[4]。民间一度因为对刘志军的功过看法不同产生过争论。[5][6]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