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政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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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政务委员会是1940年3月30日成立的行政组织。前身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政府参加南京的汪精卫国民政府后,改组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南京在北平设立“军事委员会驻华北办事处”。起初挂五色旗,并作为中华民国新民会的旗帜。1943年2月9日改挂汪精卫国民政府国旗。
Quick Facts 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机构, 机构概要 ...
汪精卫国民政府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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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政务委员会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40年3月30日 |
前身机构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
解散时间 | 1945年8月16日 |
后继机构 | 无 |
机构类型 | 地方政府 |
机构驻地 | 汪精卫国民政府 北京市 |
机构首长 | 委员长:王克敏(1940年3月-6月) 王揖唐(1940年6月-1943年2月) 朱深(1943年2月-7月) 王克敏(1943年7月-1945年2月) 王荫泰(1945年2月-8月) |
上级机构 | 南京国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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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北政务委员会组织条例》,华北政务委员会受汪精卫国民政府委托,负责河北、山东、山西3省及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青岛特别市3市地域的防共、治安维持、经济政策,并监督下属各省市政府。在条例规定之外,河南的行政事务事实上也受华北政务委员会管理。1942年1月,苏北淮北地区的苏淮特别区行政公署受汪精卫国民政府直辖,华北治安军改称“华北绥靖军”,更换成与和平建国军相同的军旗和军徽。淮海省停用联银券,改用中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