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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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泛指于晚清时,前去赴约海外工作的华人劳工以至苦力,通常是来自穷乡僻壤的农民或渔民(特别是广东五邑地区),被招工馆等中介公司欺骗或诈骗至海外谋生,他们会收到首期的预付薪酬,但是需要扣除一笔介绍费用、交通费用和佣金[1][2][3][注 1],然后前往海外,如东南亚、美国、加拿大及澳洲,甚至是远至秘鲁等国家,进行刻苦的劳动工作。他们当中不少人因为无法返回中国,而且得不到侨居地的公民权利、无法获得移民资格而客死异乡。
在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由于这些出国的劳工都会签约,称为契约华工,俗称为卖猪仔。贩运、交易猪仔的地方名为招工馆,俗称为猪仔馆,葡话叫Barracoon(音译名巴拉坑)。澳门在19世纪时期是人口贩卖中心。圣安多尼教堂与大三巴牌坊之间是猪仔馆林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