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信条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协和信条》(1577年),或称《协同式》,为信义宗(路德宗)基督徒信条之一,与《奥斯堡信条》及其《辩护论》、马丁·路德的《施马加登信条》及墨兰顿的《论教皇权与首位》,和路德的大、小要理问答,一同收集于路德宗的《协和书》中。《协同信条》包含“摘要”与“全文宣言”两部分。 “摘要”中为信条所包含的12篇文章之简单摘要,而“全文宣言”则包含全部内容。受认可的学说位于“论文”中,而不受认可的学说则收容于“反对言论”中。
《协和信条》(1577年),或称《协同式》,为信义宗(路德宗)基督徒信条之一,与《奥斯堡信条》及其《辩护论》、马丁·路德的《施马加登信条》及墨兰顿的《论教皇权与首位》,和路德的大、小要理问答,一同收集于路德宗的《协和书》中。《协同信条》包含“摘要”与“全文宣言”两部分。 “摘要”中为信条所包含的12篇文章之简单摘要,而“全文宣言”则包含全部内容。受认可的学说位于“论文”中,而不受认可的学说则收容于“反对言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