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府知府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北府知府为台湾清治时期于台湾北部正式设立台北府之后,所设置的府级地方官知府,品级为从四品。始设置于1877年,由当时台湾府知府向焘调署。不过另有说法认为林达泉为实际的台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焘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赵钧因同时担任台湾府知府实际上待在台湾府城办公,故林达泉逝世后实际上管理北台湾政务的是陈星聚[1]。
台北府知府为台湾清治时期于台湾北部正式设立台北府之后,所设置的府级地方官知府,品级为从四品。始设置于1877年,由当时台湾府知府向焘调署。不过另有说法认为林达泉为实际的台北府首任知府,另外第二任向焘未到任即病逝,第三任赵钧因同时担任台湾府知府实际上待在台湾府城办公,故林达泉逝世后实际上管理北台湾政务的是陈星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