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为中华民国立法院常设委员会之一,负责众多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机关及司法法制相关机构之法案及预算审查。
Quick Facts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Judiciary and Organic Laws Committee(英语), 基本信息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Judiciary and Organic Laws Committee (英语) | |
---|---|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立法院 |
员额 | 由立法委员至少13席,最高不超过15席组成 |
授权法源 | 中华民国宪法第67条 立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12条 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组织规程第5条第1项第7款 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审查程序第3条第1项第7款 |
主要官员 | |
召集委员 | 吴宗宪( 中国国民党) 锺佳滨( 民主进步党)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10051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号 |
电话 | +886 2 2358-5858 |
网站 | www.ly.gov.tw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