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
各方同意合作促進共同利益的安排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合伙企业(英语:partnership),意指两人或多人所组成的结盟关系,以共同经营某一公司。此一公司不具法人格,因此,合伙人必须同意获利与损失的分摊方式,同时必须共同负起承担公司债务之义务。[1]。
“合伙”是指一种为求营利而共同经营某些业务的合伙人关系。他们会为此订有合伙协议书,同意各合伙人付出资本、劳务贡献、收取薪酬额、借资利率、利润及亏损的分配比率等条款。在一些地区,医生、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等专业人士,不容许以有限公司的方式经营,所以都是以合伙的方式执业的。他们合伙人之间有(Joint and several(英语: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共同承担负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