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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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英语:fixed asset)在会计学中指企业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行政管理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1]固定资产一般使用年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包括建筑物、机械仪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财、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和设备等。此外,土地之所有权及使用权及林场、矿场、油井等,依国家及持有者情况,有时亦可属于固定资产的一部分。[2]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产必须是供营运上使用,如生产或供应货物或服务、出租或自用用途,而预期可使用多于一个会计期间,才可归类于此项下;对于非作为营运上的使用或根本无法使用的资产应转列为其他资产项下,如许多台湾公司将生产重心移往中国大陆,以致原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这类建筑物或设备应即时转列为其他资产。[3]
若以广义定义(不止实物形态),还可区分为: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版权、专利权、商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