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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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向来对暴力和非暴力持不同态度。虽基督教教义主张宣扬和平、爱与同情,但部分教义亦被用来合理化使用暴力。[1][2][3]和平、同情及对他人的仁慈和宽恕是基督教教义的核心要素;然而,历史上许多针对异教徒、教会异端、宗教罪人和外敌的暴力行为,部分人士亦曾引用旧约、新约和基督教神学的某些特定段落来加以合理化。[4]历来(英语:Christianity in the modern era)基督教内有四种对待暴力和战争的观点及相应作为:不抗拒(英语:Nonresistance)、基督教和平主义(英语:Christian pacifism)、正义战争和预防战争(英语:preventive war)(宗教战争,如十字军东征)。[5]罗马帝国早期教会采取非暴力立场,视效法耶稣自我牺牲的生活方式优于战争。[6]“正义战争(英语:Just War)”源于非基督教的罗马希腊思想家如西塞罗和柏拉图著作,[7][8]后被基督教如圣奥古斯丁等思想家吸收,认为有限度使用战争是可接受的信念。[9][10][11]虽“正义战争”观念早期广为接受,但战争仍被视为不美德,人们普遍关心战斗中杀敌者的灵魂救赎,不论其出战理由为何。[12]“圣战”理念,即战斗本身可视为一种赎罪及精神上值得嘉许的行为,直至11世纪才出现。[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