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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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暴政(英语:tyranny of the majority),又称为多数暴力、群体暴政,是民主制度及“少数遵从多数”制度的一个本质上的缺点,用于批评由多数人作完全决定的制度,认为在该制度中将多数人的利益绝对置于少数人之上,使得少数丧失了受尊重权。一个重视人权的政府,会透过宪法作出权力制衡,以便在议会中应用权利法案,从而阻止出现“多数人暴政”,以免出现立法屠杀少数民族或族群之类的法案。
多数人暴政是用来质疑或反对民主制度及“少数服从多数”制度的而创造出来的一个政治词汇,一些政治学家将此原则与专制主义相提并论。也有论调认为,“多数人暴政”与“少数服从多数”制度还是有区别的。“少数服从多数”制度制定的规则相同适用于多数人和少数持异见者,但“多数人暴政”则对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规则及少数人的利益将永被牺牲。
在议会民主制度的国家,一般的议会设有“绝对多数制”,只要该政党在议会取得多数(majority),一般控制议会多数的议席,该政党便可以推动及通过一些具争议性法案,甚至强行修改宪法,反对党无法通过参政发挥影响力的时候,这某种程度上也会被少数派说成多数人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