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政区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条目页的主题是中国已经废止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关于一种主要做为译称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请见“大区”。大行政区[1],简称大区,是指在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下辖若干省、市,高于省级的第一级行政区。当时全国共设立华北、西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行政区(1952-1953年省级行政区划)
此条目页的主题是中国已经废止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关于一种主要做为译称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请见“大区”。大行政区[1],简称大区,是指在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下辖若干省、市,高于省级的第一级行政区。当时全国共设立华北、西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行政区(1952-1953年省级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