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危化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定名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3],指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中心货柜码头集装箱内易燃易爆品的连串爆炸[4][5]。爆炸现场产生的冲击波巨大,令天津市、沧州市、衡水市和石家庄市有震感。北京地震台网检测显示,两次爆炸引发2.3和2.9级微型地震,现场出现蘑菇云[6]。国务院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两次爆炸当量之和相当于445吨TNT炸药。
Quick Facts 日期, 时间 ...
事发当晚拍摄的爆炸画面 | |
日期 | 2015年8月12日,8年前(2015-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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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2时51分46秒发生火灾。 23时34分06秒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第二次爆炸。 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
地点 | 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注 1] |
坐标 | 39°2′22.98″N 117°44′11.64″E |
起因 | 因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并发生爆炸[1] |
死亡 | 173人(失踪8人已经放弃寻找,被宣告死亡)[1] |
受伤 | 798人受伤 其中,重伤员58人 轻伤员740人[1] |
失踪 | 8人 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 周边企业员工 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1] |
定罪 | 一审判决49人获刑,董事长于学伟被判处死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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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天津港爆炸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危险品集装箱内硝化棉局部干燥,在高温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最后致其他如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1]。事故共造成173人(包括8人失踪)遇难、798人或801人受伤[1]。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爆炸威力伤亡和经济损失最严重的一次爆炸事故。也是消防员牺牲最多的事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