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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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中世纪斯堪的纳维亚法律
“庭”(英语:thing;古英语、古诺尔斯语和冰岛语:þing;德语:Ding;荷兰语:ding;现代斯堪的纳维亚语言:ting)是日耳曼人社会中的一种政治议会,它后来亦被引入某些塞尔特人社会中。“庭”由其所属社群的自由民组成,并由法律演讲人(lawspeaker)主持,而“庭”的集会地点则称为“庭址”(thingstead)。即便至今日,“庭”的这种用法依旧可见于一些北欧国家官方的立法机构、政治机构与司法机构的名称当中,此词在曼岛语中的形式tyn亦可见于曼岛的三个立法机构中;此外,英语中此词的这种用法存留于英语的husting(英语:husting)一词当中。
在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民众大会(英语:folkmoot或folkmote,此词对应至现代挪威语的folkemøte)是由一个部落、一个社群或一个地区的所有自由民所组成的政治机构。民众大会是贤人会议的前身,而贤人会议在某些方面则是现代英国国会的前身。
斯拉夫人社会当中的“为制会”(Veche)亦是由一个一般的机构发展成为立法机构的一种机构,且有论点认为,斯拉夫人的“为制会”是受到由瓦良格人带入罗斯地区(基辅罗斯)的斯堪的纳维亚式机构所直接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