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邦联宪法 (1815年)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德意志邦联宪法或德意志邦联法(德语:Deutsche Bundesakte)是在维也纳会议法案通过的前一天颁布的宪法,该法案确立了由39个州组成的德意志邦联,该邦联前身是奥地利皇帝的统治下、由360个邦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该法案于1815年6月8日生效。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可参照德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条目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条目已列出参考文献,但因为没有文内引注而使来源仍然不明。 (2021年5月7日) 德意志邦联宪法内容
德意志邦联宪法或德意志邦联法(德语:Deutsche Bundesakte)是在维也纳会议法案通过的前一天颁布的宪法,该法案确立了由39个州组成的德意志邦联,该邦联前身是奥地利皇帝的统治下、由360个邦国组成的神圣罗马帝国。该法案于1815年6月8日生效。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可参照德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条目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22年11月16日) 此条目已列出参考文献,但因为没有文内引注而使来源仍然不明。 (2021年5月7日) 德意志邦联宪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