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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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土地面积仅700余平方公里,因此是以符合都市规划的方式将全国划分为五个社区(行政区),由相应的社区发展理事会简称(社理会)管理,其首长原为新加坡国会议员兼任之主席,2002年起首长改制为专职称市长,市长级别相当于部长。这五社区进一步分为87个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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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殖民政府于1950年将新加坡分成地理固定的01至28邮区;随着1979年7月邮政将28个邮区再细分至80个分区(后来加至82个),再于1995年9月使用现有的邮政编码后,28邮区区划经已失去了原来的邮政功能;然而现时新加坡人,仍然以28邮区作为租置私人房产、以至中小学选校的依据。
1948年新加坡举行议会选举后,政府遂以选区作为行政区划,每区由一位国会议员代表该区选民。从1990年代起,市区重建局将新加坡分为55个规划区。规划区是固定的,不会因各届选举导致的选区范围更动而改变。新加坡统计局于2000年人口普查中首次使用市区重建局的规划区进行调查。1999年新加坡警察部队对属下的邻里警局和警岗改组时,也改用规划区作为其警局负责的范围。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则将新加坡分为64个调查区,包含34个巫金(MK)和30个镇(TS)。这原有的34个乡在上世纪初多为农渔业地区,但在发展的洪流中已逐渐变成了郊区或市区。即便如此,这制度依然是土地局进行地皮划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