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政府
日本的中央政府,包括行使行政權之內閣、立法權之國會、司法權之各級裁判所等共同構成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日本国政府由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组成,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现日本国政府在1947年通过的《日本国宪法》建立的框架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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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日本国政府 日本国政府, 政体 ...
日本国政府 日本国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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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体 | 单一议会君主立宪制 |
宪法 | 《日本国宪法》 |
组成日期 | 1867年,157年前(1867) |
国家元首 | |
天皇 | |
现任 | 德仁 |
立法机关 | |
国会 | |
类型 | 两院制 |
议事场所 | 国会议事堂 |
上议院 | |
上议院名 | 参议院 |
参议院议长 | 尾辻秀久 |
下议院 | |
下议院名 | 众议院 |
众议院议长 | 额贺福志郎 |
行政机关 | |
政府首脑 | |
职衔 | 内阁总理大臣 |
现任 | 岸田文雄 |
任命 | 天皇 |
内阁 | |
现届 | 岸田内阁 |
首长 | 内阁总理大臣 |
任命 | 内阁总理大臣 |
总部 | 内阁总理大臣官邸 |
司法机关 | |
最高裁判所 | |
首席法官 | 户仓三郎 |
地址 | 东京都千代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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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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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由47个一级行政区组成,以天皇为国家元首。[1][2] 天皇的职位是礼仪性的,并无任何与国政有关的权力。[3][4] 而由内阁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们所组成的内阁则在事实上负责监督和控制政府与公务员。内阁拥有行政权并由内阁总理大臣负责组建,同时内阁总理大臣也是日本国的政府首脑。[5][6][7][8] 内阁总理大臣经国会提名后由天皇任命。[9][10][11][12]
国会是日本国的立法机关,采用两院制。其下议院是众议院,而上议院是参议院。国会议员均由日本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日本公民是日本国的主权来源。[13][14] 《日本国宪法》将国会定义为日本国的最高权力机关。[15][16]
最高裁判所与其他下级法庭组成了日本国的司法机关。它们不仅拥有日本国的全部司法权力,同时还拥有对《日本国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和司法审查权。日本国的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17][18] 裁判官由内阁提名或任命,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