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中心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更生中心(英语:Rehabilitation Centres)是香港惩教署管理的一种设施,由香港政府的保安局局长经刊登香港宪报而指定。 更生中心是更生中心训练计划(或更生计划)的重要一环,作用是感化和教导年满14岁但未满21岁的犯法人士,包括羁押青少年犯,并让青少年犯在被规定在进修、工作或从事其他获允许的活动后居住[1]。2007年,惩教事务职员协会副主席罗锦权曾形容,更生中心的犯人就好像“没有自由的学生”,要接受一套以社区为本的监禁。[2]
更生中心(英语:Rehabilitation Centres)是香港惩教署管理的一种设施,由香港政府的保安局局长经刊登香港宪报而指定。 更生中心是更生中心训练计划(或更生计划)的重要一环,作用是感化和教导年满14岁但未满21岁的犯法人士,包括羁押青少年犯,并让青少年犯在被规定在进修、工作或从事其他获允许的活动后居住[1]。2007年,惩教事务职员协会副主席罗锦权曾形容,更生中心的犯人就好像“没有自由的学生”,要接受一套以社区为本的监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