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演唱录音专辑奖 (金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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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曲奖最佳演唱录音专辑奖是由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在台湾举办的金曲奖现行颁发奖项,最初在1990年第2届金曲奖设立最佳录音奖,第8届时因金曲奖合并金鼎奖唱片部分奖项,录音奖在这奖项调整过程中取消[2]。金曲奖在2015年第26届重新颁发录音奖项,并分为最佳演唱录音专辑奖和最佳演奏录音专辑奖,奖励经录音、混音、母带后制达到专辑最佳听觉效果的演唱专辑[3]。
Quick Facts 金曲奖最佳演唱录音专辑奖, 授予对象 ...
金曲奖最佳演唱录音专辑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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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届金曲奖 | |
授予对象 | 演唱专辑经录音、混音、母带后制达到专辑最佳听觉效果之作品,且该专辑应有曲数6首以上或音乐总长度30分钟以上(不含伴唱版本)为全新编曲演唱之作品[1] |
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主办单位 | 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 |
首次颁发 | 1990年 |
最近颁发 | 2023年 |
应届得主 | 详见得奖暨入围名单 |
官方网站 | g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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