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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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安(1959年1月17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国国民党籍及亲民党籍立法委员。李庆安为中华民国第一位遭查出拥有且隐瞒美国国籍的立法委员,并遭到注销当选资格,法院一审诈欺罪名成立(根据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定,民意代表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实务上,台湾政治人物具双国籍者一旦当选,一般会紧急申请注销外国籍)[1];二审出现大逆转,高等法院改判无罪定谳[2]。
Quick Facts 李庆安, 中华民国第4-7届立法委员 ...
李庆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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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4-7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9年1月8日当选无效 | |
选区 | 台北市第二选举区台北市第六选举区 (第7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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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票 | 单一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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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议员 | |
任期 1994年—1998年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9-01-17) 1959年1月17日(65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 |
国籍 | 中华民国(1959年-) 美国(1991年-) |
政党 | 无党籍(2008年12月30日-) |
其他政党 | 亲民党(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中国国民党(-2000年,2008年2月1日-2009年1月8日) |
配偶 | 余绍逖 |
儿女 | 2名 |
父母 | 李焕(父) |
亲属 | 李庆华(兄) |
母校 | 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系学士 马里兰大学大众传播学硕士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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