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史
民主的歷史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民主的历史要追溯至史前的时期,以及民主在17世纪的重新出现,并不断发展直至今日。现代民主国家的特征是两点,以从根本上区别于较早的政府形式:调停自身社会的能力和通过民族主权国家间的国际法框架承认其主权。“民主”这个词在中文里早就有,它指君主(如“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体休命于成汤”,《书·多方》)或官吏(如“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其含意与今天讲之“民主”不同[1]:1。
民主政府通常与寡头和君主制相比,后者分别由少数寡头和独裁君主统治。
民主通常与城邦国家(如古希腊)与罗马共和国有关,18世纪的民主主义者试图将这些早期的民主实验运用为代替传统君主制的新政治组织的模板,民主制变成了未来300年的主要政治制度。二战后帝国的最后遗迹被逐渐拆除以来,民主的理想与制度所催化的关键历史主导了国际格局。
现代代议制民主试图通过社会契约弥合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之间的鸿沟。社会契约体现了公民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并通过选举权授予了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