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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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论(英语:Determinism;德语:Determinismus,源自拉丁语 determinare[1],有“决定”等相关含义[2]),或称拉普拉斯信条[3](参见拉普拉斯恶魔),是一种哲学观点,即所有事件都完全由先前存在的原因决定。决定论的反面是某种非决定论或随机性。决定论通常与自由意志形成对比,尽管一些哲学家声称两者是兼容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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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论通常被认为是“因果决定论”,这在物理学中被称为因果关系。这是一个概念,即给定范式中的事件受因果关系的约束,任何状态(对象或事件的)都完全由先前状态决定。这种含义可以与下面提到的其他种类的决定论区分开来。
其他争论通常涉及确定系统的范围,有些人坚持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单一的确定系统,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其他更有限的确定系统(或多元宇宙)。许多历史辩论涉及许多哲学立场和决定论的多样性。它们包括关于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辩论,在技术上被称为相容的(允许两者共存)和不相容的(否认它们共存的可能性)。
决定论不应与人类行为的原因、动机和欲望的自我决定相混淆。决定论是关于影响我们生活中认知过程的相互作用。[6] 它是关于我们在生活中所做的事情的原因和结果。在我们的认知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它假设如果观察者有足够的关于人事物的资讯,那么这样的观察者可能能够预测该人事物的每个后续动作或发展。决定论很少要求完美预测在实际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