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沉默权(英语:right to silence)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可以对司法人员的讯问保持沉默,而不自证其罪的权利[1]。沉默权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权利[1]。其法理基础源自不自证己罪原则,现今已为多数国家的法律所承认。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10月28日)
沉默权(英语:right to silence)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可以对司法人员的讯问保持沉默,而不自证其罪的权利[1]。沉默权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权利[1]。其法理基础源自不自证己罪原则,现今已为多数国家的法律所承认。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咨询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法律声明。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