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
公元前4世纪创立的中国思想流派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家,又称法家思想、法家学说,指的是一种在中国历史中提倡以法制国(有别于现代法治社会)的思想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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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起源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不过在当时并未有人称这种学派为“法家”,到了西汉时期,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一书中将这一学派命名为“法家”。在《汉书·艺文志》中,列法家为“中国九流”之一。法家的理论体系成熟得很晚,但其渊源很早,源头可往上追溯到夏朝时的“理官”。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被管仲、李悝、子产、吴起、商鞅、慎子、申子、乐毅、剧辛等一批学者大力发展,逐渐变为一个成体系的学派,并最终由战国末期的韩非集大成。在汉朝时,汉朝官员们对法家学说加以收集、分类、总结,并让这套思想成为汉朝治理国家的基础。
法家治国的方式完全从“统治者的角度”出发,以审视中国战国时期的各类社会问题[1]。其实法家学说的创作者们没有一个属于最高层的统治阶级,但他们仍然希望让自己的思想被统治者所用。法家指出统治者如何有效组织和控制政府,使国家财富和领土得到最大限度的增加。法家认为,要扩大疆域、增加财富,只能以君主专制,即统治者在其领域内的绝对个人权力,才能实现。
法家在战国时期盛行的各种思想学派中脱颖而出[1]。依靠法家思想,商鞅在公元前360-338年期间,在秦国推行了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秦国能统一六国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