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哲学
法學和哲學的分支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哲学(英语:Philosophy of law、德语:Rechtsphilosophie),又称法哲学,是哲学在法律领域中的一个分支。正如科学哲学、政治哲学等哲学分支一样,法律哲学是一门对法律现象、法学的基础信念乃至对法学本身进行反思的学问。随着法学在世界各地的发展,在不同的场合或学术脉络之下,法律哲学又被称为法理学(Jurisprudence)、法律理论(Legal theory),有时更会被归入基础法学(Fundamental legal studies)当中。尽管这些名词所代表的学术领域并不完全相同,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仍普遍习惯将法理学作为法律哲学的代名词;而在德国等欧陆法系的国家,即使学者们为以上各个名词的内容和概念作出了相对严格的划分,但在应如何区分法律哲学和法律理论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