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心理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庭心理学(英语:Forensic Psychology)又称法律心理学、法证心理学、法医心理学、司法心理学[1],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内容涉及到法律。法庭心理学的主要部分是参与刑事司法体系的工作。这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和原则,并把它们应用到法律制度,而主要是在法庭上。 1893年授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詹姆斯·麦基恩·卡特尔教授,是第一个研究和学习证词心理的人[2]。
法庭心理学(英语:Forensic Psychology)又称法律心理学、法证心理学、法医心理学、司法心理学[1],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内容涉及到法律。法庭心理学的主要部分是参与刑事司法体系的工作。这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和原则,并把它们应用到法律制度,而主要是在法庭上。 1893年授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的詹姆斯·麦基恩·卡特尔教授,是第一个研究和学习证词心理的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