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
司法機構解讀和運用成文法的方法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律解释(英语:Statutory interpretation,简称SI;法定解释),就广义而言,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表达法律的语言文字的含义进行阐释和说明的活动。
此条目论述以中国法理学界的观点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
在普通法系中,司法机构运用法律解释的规则来解读立法机构所立的成文法,以及根据立法授权颁布的受权立法,例如行政机构的规章等。
在普通法系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由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分离,法律解释是司法机构独有的权力。但在一些国家,除了司法机构,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在法律颁布之后也拥有对法律的具体运用进行事后解释的权力。允许立法机构进行事后解释代表对立法机构意愿的最大尊重,即立法机构解释所立法律的具体运用可以推翻司法机构对法律的解读。这种解释在立法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制度里是不允许的:这种解释行为更类似进一步的、具追溯效力的立法行为,是一种限制司法机构判断具体案例的行为,因此在许多国家是不允许的。而行政机构对法律进行解释,一般必需在法律所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行政授权立法行为。